先介紹下大概情況吧。家在北京郊區,夫妻都是94年大學畢業上班,95年結婚,96年有了兒子(早婚早育的經歷被很多人批評過,不過怎么說呢,緣分來了,躲不掉)。
由于我們都是公務員,所以工資也不高,記得那時月收入加起來不到1000塊。而且我們倆雖然都從農村里出來,但那時倆家生活條件都比較不錯,花錢基本是大手大腳的,所以到97年買房的時候,倆人盡管工資漲到了1600左右,但我們夫妻手里的積蓄不過5千塊。按那時的條件,買房子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。進我家理財論壇一起聊聊吧!
97年忘了幾月份,單位里為了趕上房改最后一班車開始準備解決部分職工的住房問題。那時以前當過公務員的都知道,當時的大政策是根據工齡等因素計算房價的,一般來說工齡越長,自己負擔比例越低。舉例吧,就拿我們那次幾戶來說,當時房價是1600左右,房子90平米,總價根據樓層不同在12-14萬之間(粗算吧),我們單位兩個工齡長的,選了三樓,基本自己只花了3-4萬塊。而我就不同了,計算后自己要花6萬5左右,F在看來不算什么,但要按現在的標準看,也相當于現在的20幾萬了。
這里還有個插曲,由于我們單位小錢不多,所以決定個人要按比例先付全款,單位分5年再給大家往回退。所以說,我買1樓的話要12萬多點吧(其中自己6萬3,單位應退回6萬7)。算過后我們倆跟本覺得不現實,所以也就沒當回事。反正家里有房子住,雖然在農村,離單位5公里遠,但條件也不錯。
最后登記了9戶要的(那時單位里住分配樓房的就幾戶,大部分住的是平房或者家里,這也是郊區的好處吧,其他沒房子沒登記的我想還是錢的問題)。然后就是領導開會研究。那時我做會議記錄,忘了誰來了句一共十二戶,咱干什么除了頂層不把下面都定了呢。
然后大家都說應該,然后就開始提我,說你要得了(呵呵,回想起來離領導近就是好,雖然開始受了幾年罪,但現在幸福了)。愛于領導們面子,我也就答應了,回家和大家一說,沒有一個同意的,因為我們兩家那時也沒什么積蓄了,可那邊我都答應領導們了,沒辦法,挺下去吧。所以堅持買的就我一個。
因為是期房,錢是分3次交的,前后有多半年時間。第一筆還1萬多還算輕松,好歹一湊就齊了;第二筆4萬多,親戚們湊了2萬,領導又出面幫我們聯系了個農村金融機構(當時存在是合法的),貸了2萬,算是過去了,不過沒月利息比銀行高多了,但沒季度還利息就可以,當時說的是什么時候有錢什么時候還本。正交完第二筆時候,事情出來了,她父母因為投資失。ㄆ鋵嵰膊淮,5萬塊吧),倆老人1個月輪流住了3次醫院,為此,我們倆又到處借錢給她們看病,花了大概1萬5。然后,第三筆錢該交了?慑X呢?能借的都借了,真的是沒地方找去了,那時就想去搶銀行,呵呵。謝天謝地啊,那年銀行開始推房貸了,我們幾個在單位的幫助下,總算是把貸款辦了下來,本來想貸10年著,但單位其他人都貸的五年,所以自己也五年吧(其實想想,那時大家思想要和現在一樣,還是10年比較合適的,至少少受些罪)。記得那時候我們夫妻的工資人均大概900多,正好一個人的工資還貸款。剩下的也基本存不下,剛好緊張地過日子。